位于A市A区的甲加工厂和新加坡乙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合同,由甲方为乙方加工制作3万个运动包。双方约定由甲位于A市B区的分厂进行加工。合同签订后,甲厂将加...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位于A市A区的甲加工厂和新加坡乙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合同,由甲方为乙方加工制作3万个运动包。双方约定由甲位于A市B区的分厂进行加工。合同签订后,甲厂将加工任务交给了位于A市C区的车间完成,乙公司收到运动包不久发现其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双方发生纠纷。 若甲厂应诉后在开庭前向法院提出和乙公司有仲裁协议,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由于甲厂已经应诉,视为默认法院的管辖,仲裁协议的效力被排除 B.如果仲裁协议有效,则法院应当驳回乙公司的起诉 C.如果仲裁协议有效,法庭应当继续进行审理 D.如果仲裁协议有效,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审理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因此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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