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审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时,提出以下意见,其中哪种意见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 A.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万元,故减...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审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时,提出以下意见,其中哪种意见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 A.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万元,故减资2万元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不低于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 B.股东会同意本方案的决议,经2/3以上股东通过即可 C.公司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除了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外,还应在30日内公告 D.如果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有义务予以满足
选项
答案 B
解析 考点:公司减资程序 讲解:《公司法》第历条第2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A选项的表述正确,不当选。第44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可见,有限责任公司在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时,必须有代表2/3以上股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在决策时,实行的是资本多数决,而B选项的表述是股东人数的2/3,是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因此,B选项表述错误,当选。第178条第2款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故CD选项的表述正确,不当选。

相关内容:公司,法律顾问,审查,注册资本,方案,意见,公司法,规定,人民币,5万元,故减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恰考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266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