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下列何种情形下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A.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未弥补的亏损达500万 B.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下列何种情形下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选项 A.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未弥补的亏损达500万 B.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C.董事会认为应该召开股东会议商讨公司投资问题 D.公司章程所定董事人数为15人,因种种原因现有董事人数为10人
答案 C
解析 《公司法》第100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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