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后甲在对B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因接受B上市公司的贿...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后甲在对B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因接受B上市公司的贿赂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经人民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对该债务责任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甲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甲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 A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相关内容:会计师,投资,事务所,形式,企业,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告,审计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恰考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395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