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企业都以生产灯具为主,甲企业在2010年申请注册了“阳光”商标,其灯具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阳光”也成为该地灯具业小有名气的商标。2013年,甲...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乙两企业都以生产灯具为主,甲企业在2010年申请注册了“阳光”商标,其灯具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阳光”也成为该地灯具业小有名气的商标。2013年,甲企业的经营出现问题,需要进行业务调整,于是与乙企业洽谈转让“阳光”商标事宜。其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中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是:()
选项 A:甲、乙应签订书面转让协议 B:双方应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书 C:转让申请经商标局核准,乙即可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 D:甲应该将其在一系列灯具上注册的商标一并转让给乙
答案 C
解析 《商标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因此,A\B项正确,不选。《商标法》第42条第4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据此,转让申请经核准后还需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才开始享有专用权,因此,C项错误,符合题意。《商标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因此,D项正确不选。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恰考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601秒, 内存占用1.04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