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诈骗钱财注册兴隆公司,后甲听说某国有企业需采购原料,就找到政府工作的朋友杨某,并送给杨某5万元现金,求其疏通关系以拿到订单,某国企后勤处长廖某碍于杨某...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为诈骗钱财注册兴隆公司,后甲听说某国有企业需采购原料,就找到政府工作的朋友杨某,并送给杨某5万元现金,求其疏通关系以拿到订单,某国企后勤处长廖某碍于杨某面子,与甲签订采购合同,甲收到50万元预付款后逃跑。关于本案的认定,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选项 A:甲构成合同诈骗罪 B:杨某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C:国企后勤处长廖某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D:杨某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
答案 A
解析 A根据《刑法》第224条可知,甲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故A项正确。B杨某并未签订合同,所以B项错误;C项廖某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以根据《刑法》第167条的规定,他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D项杨某的行为属于斡旋受贿,以受贿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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