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号”是一艘在乙国注册登记的渔船,在误人甲国专属经济区进行捕鱼时,被甲国海上巡逻艇拿捕。当天,该船被带到甲国某港口,船舶和船员均被扣留,其间两位船员因...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森特号”是一艘在乙国注册登记的渔船,在误人甲国专属经济区进行捕鱼时,被甲国海上巡逻艇拿捕。当天,该船被带到甲国某港口,船舶和船员均被扣留,其间两位船员因被实施体罚而受伤。甲、乙两国之间没有任何对于在专属经济区内违反渔业法规的处罚的特殊协议。根据国际法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国有权对“森特号”进行拿捕 B:在扣留船舶和船员后,甲国应迅速将其措施通知乙国 C:在乙国对“森特号”及该船船员提供适当的担保后,甲国应对其立即释放 D:甲国对“森特号”船员采取监禁和体罚措施是违背国际法规则的
答案 ABCD
解析 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以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关于在该区域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的主权权利。为行使上述权利,沿海国可以制定与公约规定一致的专属经济区法规,并可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其法规得到遵守,包括登临、检查、逮捕和进行司法程序的权利。捕鱼权利应属于沿海国在该区域内的一项专属权利,因此,沿海国有权对在其专属经济区内从事捕鱼作业的外国船舶进行拿捕。A项正确。在对外国船舶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时,还应遵行以下规则:(1)对于被捕的船只及其船员,在其提出适当的保证书和担保后,应迅速予以释放;(2)沿海国对于在专属经济区内仅违反渔业法规的处罚,如有关国家间无相反的协议,不得包括监禁或任何形式的体罚;(3)在逮捕或扣留外国船只时,沿海国应通过适当途径将所采取措施和随后进行的体罚迅速通知船旗国:可知B、C、D项均正确。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恰考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384秒, 内存占用1.04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