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于2018年3月20日完成了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存在如下事项...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于2018年3月20日完成了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存在如下事项: (1)A注册会计师在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时,采用审计抽样的方式,由于每位客户都可能与甲公司有多笔销售交易,为了提高效率,将每一位客户作为抽样单元来进行函证。 (2)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运用了专家的工作,在最终评价专家的工作结果时得出专家工作不足以实现审计目的的结论,认为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于是出具了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接受委托后,A注册会计师需要查询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因此与甲公司取得联系,取得了甲公司的许可,并与甲公司协商好查阅的日期和大概内容。 (4)2018年5月20日,项目组将相关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审计档案。 (5)A注册会计师在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归档时,发现从甲公司获取的合同复印件中,有两份是相同的,一份经甲公司盖章确认,一份是未经甲公司盖章确认的,于是将未盖章确认的合同销毁。 <1>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不恰当。将每一笔销售交易作为抽样单元进行函证,效率更高。 (2)不恰当。注册会计师还可以通过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或雇用、聘请其他专家来获取证据,如果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有必要按照准则的规定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3)不恰当。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征得被审计单位同意,并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4)不恰当。项目组应在审计报告日后60天内完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工作,即应当于2018年5月19日前完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工作。 (5)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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