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上市公司2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B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AB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部分...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上市公司2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B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AB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注册会计师的晋升与考核以业务收入排名为主要依据。 (2)B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后对甲公司的20×9年的财务报表和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编制报告时形成的结论进行复核。 (3)针对非上市公司,无需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4)ABC会计师事务所每三年针对每一位合伙人,选取已完成的一个项目进行检查。如果合伙人某一项审计项目通过行业监管部门审核,则当年该合伙人可以申请免于本事务所的内部检查。 (5)ABC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了不当行为举报热线,并制定了有关调查和处理举报事项的政策和程序。对所有举报事项的调查和处理过程均需执行监督,该项工作由具有适当经验和权限的业务部门的A注册会计师兼任。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2)不恰当。B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日前对甲公司财务报表和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进行复核。 (3)不恰当。除对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必须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外,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自行建立判断标准,确定对那些涉及公众利益范围较大或已识别出存在重大异常情况或较高风险的特定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4)不恰当。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内部检查不能减免。 (5)不恰当。投诉或指控所涉项目不能由负责该项目的A注册会计师兼任,否则对业务执行监督不具有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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