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四  甲公司注册于某市东城区,2014年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 0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万元...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材料四   甲公司注册于某市东城区,2014年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 0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万元。   (2)缴纳工商行政罚款2万元、税收滞纳金1万元。   (3)缴纳增值税2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万元。   (4)从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取得股息收益200万元。   已知:2013年度甲公司会计利润为-60万元,经纳税调整后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下列收入中,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
选项 A.接受捐赠收入10万元 B.产品销售收入2 000万元 C.股息收益200万元 D.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答案 AB
解析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收益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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