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材料出资,投资双方确认其价值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万元。乙公司通过该项投资在甲公司注册资本中占...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材料出资,投资双方确认其价值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万元。乙公司通过该项投资在甲公司注册资本中占有的份额为80万元。甲公司在编制会计分录时,计入“资本公积”科目贷方的金额为:
选项 A.20万元  B.37万元 C.80万元 D.117万元
答案 B
解析 计入“资本公积”科目贷方的金额=100+17-80=37(万元)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实收资本               8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37(100+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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