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田某为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目的,伙同涂某,以涂某名义注册了永盛公司。永盛公司经营范围为中药材收购、销售、加工。12月,永盛公司取...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1年11月,田某为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目的,伙同涂某,以涂某名义注册了永盛公司。永盛公司经营范围为中药材收购、销售、加工。12月,永盛公司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田某以永盛公司销售中药材的名义,在仅有少量货物交易量情况下,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65份给A县医药公司西元批发部申请抵扣价税合计人民币16891200元,其中,虚开销售金额13148369.23元,增值税款2235222.77元,价税合计15383592元。2013年3月1日,田某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逮捕。 3.本案中田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席}发票罪。田某的下列行为中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客观方面特征的有( )。
选项 A.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数额8000元 B.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数额1.5万元 C.虚构商品交易内容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D.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数额5万元以上 E.故意改变货物名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 BD
解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其中虚开的含义有两个:①根本不存在商品交易、虚构商品交易内容和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②虽然存在真实的商品交易,但故意改变货名、虚增数量、价款和销项税额开具数量和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四种情形。行为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即可构成虚开。本题中,选项ACE,行为属于“虚开”,但未达到法定的虚开税款数额,故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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