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代理记账公司业务人员向注册税务师提出了下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涉税问题:(1)某软件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如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2)某加油站管理公...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代理记账公司业务人员向注册税务师提出了下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涉税问题:(1)某软件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如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2)某加油站管理公司经营用车辆所耗用汽油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还是按视同销售货物处理?(3)某市最近遭遇了较强降雨,甲公司虽将货物全部存于仓库做好了相关措施。但仓库仍浸水,导致存货无法使用而损失,请问这种损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吗?(4)企业在办公楼内安装了视频会议系统,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视频会议系统是否要作为建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是否能够抵扣? 问题: 请根据税法规定分别予以回答。
选项
答案
解析 (1)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2)该行为不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不需作进项税额转出,也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不需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可以正常抵扣。(3)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因为较强降雨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公司已经做好管理措施,所以发生的损失不是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是可以抵扣其进项税额的。(4)购入的安装视频会议系统若是以办公楼为载体需安装在办公楼内的配套设施,不可抵扣进项税额;若是单独放置于办公室中使用,不属于建筑物的组成部分,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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