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与乙公司发生纠纷,遂向工商局申请公开乙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该局公开了乙公司的名称、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但对经营范围、从业人数、注册...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因与乙公司发生纠纷,遂向工商局申请公开乙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该局公开了乙公司的名称、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但对经营范围、从业人数、注册资本等信息拒绝公开。甲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公司应先向工商局的上一级工商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B.工商局应当对拒绝公开的依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C.本案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 D.因相关信息不属政府信息,拒绝公开合法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本案不属于复议前置案件,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P351);(2)选项B: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 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包括实体和程序合法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P370);(3)选项C: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属于行政一审简易程序适用 范围(P377);(4)选项D: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教材未收录)。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恰考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472秒, 内存占用1.03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