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份,范某和两名合伙人注册成立了欢乐公司,并办理了税务登记,范某为该公司的法人代表。该县国税局利民税务分局对该公司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纳...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0年12月份,范某和两名合伙人注册成立了欢乐公司,并办理了税务登记,范某为该公司的法人代表。该县国税局利民税务分局对该公司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纳税管理。但该公司自生产经营以来,采用隐瞒账目的方法不如实进行纳税申报。经虞城县国税局计算,欢乐公司2011年度少纳增值税283462元,占应纳税额的94.56%,自2012年初至2012年9月30日,少纳增值税113373.53元,占应纳税额的89.01%,以上两年合计少纳增值税396835.53元,数额巨大。案发后,欢乐公司共计补缴税款396836元。结合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范某构成逃税罪 B、范某公司的员工腾某所做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C、因范某补缴了税款可以再追究刑事责任 D、因范某的逃税税额巨大,所以应当对其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逃税罪。范某作为欢乐公司的法人代表,隐瞒账目,不如实申报纳税,致使该公司逃税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逃税罪。所以选项A正确。范某公司的员工腾某只要如实作证,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所以选项B错误。范某是在刑事立案后才补缴税款,所以应当继续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选项C错误。逃税数额巨大并且站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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