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销售化妆品。为了扩大规模,2014年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500万元,期限1年,2014年9月...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销售化妆品。为了扩大规模,2014年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500万元,期限1年,2014年9月,甲公司经营业绩一落千丈,导致借款到期后一直无法清偿,乙公司以甲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已经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83-86题: 关于本案破产申请及撤回、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乙公司作为债权人无权提出破产申请 B.乙公司作为债权人可向甲公司住所地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C.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在法院受理前不得撤回 D.是否受理乙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一般由法院在10日内裁定 E.乙公司作为债权人提出申请必须由其全体董事共同提出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申请;(2)选项B: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选项C: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请求撤回申请;(4)选项D:债务人或者对债务人企业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本案是由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不适用该规定。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恰考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373秒, 内存占用1.04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