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以货币出资200万...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6年4月1日,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以货币出资200万元;乙以房屋一套作价150万元出资;丙以一项专利权作价100万元出资,另以劳务作价50万元出资。(2)甲、乙、丙按照1:1:1的比例分配利润。乙将房屋交付给公司使用,但是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立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由丙担任。 201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首次股东会,该次会议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2016年6月3日,公司的经理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以该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为由拒绝。 2016年7月12日,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公司分立的决议,在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股东丙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但至2016年9月15日,公司与股东丙仍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丙遂于2016年9月16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债权人红阳公司听闻公司分立的消息后,要求该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同时,股东甲提出关于利润分配的约定严重损害了其利益,要求法院认定该约定无效。 该公司对于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首次股东会由甲召集和主持符合规定 B.首次股东会应当由全体股东共同召集和主持 C.董事会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符合法律规定 D.董事会不能拒绝经理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 E.公司监事丙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答案 ACE
解析 (1)选项AB: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2)选项CDE:根 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 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 【知识点】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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