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7年3月开业,领受不动产权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各1件。与乙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一份,合同载明由委托方甲公司提供原材料300...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2017年3月开业,领受不动产权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各1件。与乙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一份,合同载明由委托方甲公司提供原材料300万元,需支付给乙公司不含税加工费20万元;另订立财产保险合同一份,保险金额为1000万元,支付保险费10万元。已知,加工承揽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5‰,财产保险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1‰,权利、许可证照的定额税率为每件5元。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元。
选项 A、200 B、220 C、240 D、600
答案 B
解析 【解析】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费,应纳印花税=200000*0.5‰=100(元);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保险费,应纳印花税=100000*1‰=100(元);专利许可证照应纳印花税=5*4=20(元);甲公司合计应缴纳的印花税=100+10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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