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实际,谈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联系实际,谈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选项
答案
解析 (1)法治与德治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方法。 法治与德治是两种不同的治国理念,德治的中心含义是指应当通过对社会成员的道德教化来治理国家。法治强调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把社会关系纳入法律的轨道,用带有权威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或严刑峻法治理社会。 (2)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性。 虽然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方法,但不意味着两者具有天然的对立性,相反,法治和德治作为社会控制的两种手段,具有各自独特的优势和局限,并且这种优势和局限往往呈现一种互补的关系,二者的统一性表现在: ①具有相同的本质和任务。从历史上看,中国历史上的儒法两家曾经就法治还是德治(礼治)是治国之本进行过争论。这种儒法之争的分歧并不是根本性的,两者都是为了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礼法结合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统治的独特模式。 ②相互作用、相互补充。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指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来治理国家,法治与民主紧密相连;现代意义上的德治不再局限于运用儒家的道德理念来治理国家。现代社会的法律与道德仍然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法律与道德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其特点、优势和不足,可以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互补充。治理国家既要依靠法律,也要依靠道德。 ③相同的目标。在当代中国法治与德治有着目标的一致性,在终极目标上都是为了营造一个协调和谐、健康有序、持续发展的氛围。法律与道德的协调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3)盟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关系的协调。由于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所依赖的工具分别是法律和道德,而法律和道德的一般关系表现为既有相同和统一的一面,也有差别和冲突的一面,因此,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同样具有这种两面性。又由于治理国家的过程中,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都是不可或缺的手段,就必须协调好二者的关系,以最大限度发挥各自所长和整体配合效应,避免因相互矛盾而抵消或削弱其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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