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甲公司的股东郑某在汇票上以乙公司为被...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甲公司的股东郑某在汇票上以乙公司为被保证人,进行了票据保证的记载并签章。甲公司将汇票交付给乙公司工作人员孙某。 孙某将该汇票交回乙公司后,利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疏漏,将汇票暗中取出,并伪造乙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与其相互串通的丙公司。丙公司随即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用于支付房屋租金,丁公司对于孙某伪造汇票之事不知情。 丁公司于汇票到期日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汇票上的乙公司签章系伪造,故拒绝付款。丁公司遂向丙公司、乙公司和郑某追索,均遭拒绝。后丁公司知悉孙某伪造汇票之事,遂向其追索,亦遭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公司能否因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是否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3)郑某是否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4)孙某是否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丁公司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在本题中,丁是善意第三人且给付了对价,可以取得票据权利。 (2)乙公司无需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伪造的被伪造人未从事票据行为,不承担票据责任。在本题中,被伪造人是乙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 (3)郑某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在本题中,被保证人乙公司的债务因实质原因而无效,故保证人(郑某)仍应对票据权利人(丁公司)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4)孙某不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伪造人并未以自己名义在票据上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但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在本题中,伪造人孙某没有以自己的名义 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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