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运输公司司机甲开车送货。开车至市区以后,甲仍以高速行驶,当车行至一路口附近时,甲由于疲劳驾驶精力不集中,将正在路边步行的一行人撞到,行人当场死亡。甲见死...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运输公司司机甲开车送货。开车至市区以后,甲仍以高速行驶,当车行至一路口附近时,甲由于疲劳驾驶精力不集中,将正在路边步行的一行人撞到,行人当场死亡。甲见死了人,为逃避罪责。慌忙开车逃走。公安机关随即接到群众举报。立即展开了围追堵截甲不但不停车,反而加速行驶。后车行至一个沿马路两边一字排开的露天集贸市场,马路上的人很多,但甲仍不减速;以致撞伤行人五名,其中二人重伤。后公安机关在郊区某人烟稀少的行车必经之路设置路障,甲看到无路可进,遂掉转车头,全力撞向本来一直追在后面的桑塔纳警车,警车中的五名公安干警,两人牺牲,三人负伤。甲也身受重伤,并被抓获,下列关于如何处罚甲,正确的说法有(  )。
选项 A.甲第一次在路口撞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B.甲第二次在集贸市场撞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C.甲第三次在郊区撞向警车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妨害公务罪 D.对甲应当数罪并罚
答案 AD
解析 第一次的撞人行为,甲并没有故意,是出于过失,并且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法规,所以应当构成交通肇事罪。第二次的撞人行为,甲为了逃跑而在集贸市场驾车高速行驶,危害了公共安全,应当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第三次的撞人行为,发生在人烟稀少之处,不足以构成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同时,妨害公务罪中的暴力手段如果触犯其他罪名的(如暴力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而触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原则上应从一重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所以第三次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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